(資料圖片)
記者獲悉,近日,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堅持自愿購買、規范選購流程,加強服務保障、強化監督問責,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等6個方面規范了全省中小學校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讓校服選擇權真正回歸學生和家長。
通知對我省校服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各地需制定規范校服管理實施辦法,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具體職責,建立健全選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監督指導本區域內選用校服的學校制定校服選用采購辦法。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校服采購單位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等。
通知明確,在選購校服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校服供應和驗收要嚴格執行“明標識”制度。
通知提出,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選購工作全流程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校服選用采購應秉持“適宜、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堅決杜絕高端化、奢侈化現象。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
同時,通知要求加強對本區域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職、違反程序進行校服選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嚴肅追責問責。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中小學生。學校要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相結合,并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
通知還對校服選用采購的全工作流程進行了具體規定,包括:學校黨組織會議集體決策校服事項、征集家長采購意向、組建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選用模式、展示展評具體環節、公示校服選購結果、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校服費用收付、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評估和總結校服選購活動10個環節。(江西日報全媒體記者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