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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0日對犯強奸罪、組織、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的兩名罪犯陳某民、陳某鵬依法公開宣判并執行死刑。
2021年6月2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犯強奸罪、組織、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判處陳某民、陳某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陳某民、陳某鵬上訴后,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準對陳某民、陳某鵬判處死刑的判決。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記者:吳怡輝
通訊員:崔善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