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微不至打造無障礙環境“出行圈”(主題)
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通訊員 鄭佳君 張伊雨
大運河風光優美,但一些特殊人群卻“望河卻步”;亞(殘)運會開幕在即,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參與情況引關注;劇院表演引人喝彩,但殘障人士卻鮮少有機會直面欣賞……
(資料圖)
無障礙設施建設,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重要標志。一項項問題的存在,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提出了考驗。
9月1日起實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是我國首次就無障礙環境建設制定專門性法律,明確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作為監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
浙江省杭州市是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首創地,杭州市拱墅區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排頭兵”“優等生”。近年來,拱墅區人民檢察院以“迎亞運、惠民生”為主線,聚焦特殊群體的出行、生活、辦事,從助推設施無障礙到信息無障礙、服務無障礙,將監督觸角延伸到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聚力攻堅重點領域無障礙問題,累計排查整改全區存量設施11600件;聚焦信息交流無障礙數字場景建設,建成無障礙公園、黨群服務中心16個、無障礙環境示范點10處,著力打造群眾生活更便利、更舒適、更健康、更愉悅的大運河幸福家園,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不斷提高。
讓特殊人群“走出去”
杭州拱墅,依水而存,因水而興。大運河造福人民、滋養人民。然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游客的運河”卻令一些特殊群體不得不“望河卻步”。
2020年3月,拱墅區檢察院在開展大運河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專項監督中,發現轄區兩處客運碼頭存在未設置無障礙坡道,也未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等問題,給行動不便人員帶來出行難題。
在聽取區殘聯、區無障礙環境促進會對轄區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專業意見的基礎上,拱墅區檢察院還邀請殘障人士、相關工作人員與檢察官共同走訪兩處碼頭,聽取意見建議。之后,拱墅區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對上述兩處客運碼頭進行整改,并開展專項整治。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全市承擔公共水上服務的客運碼頭無障礙通道設置率達78%,輪椅配備率達85%,暢通特殊群體游覽運河的“最后10米”。
杭州亞(殘)運會舉辦在即,無障礙環境建設面臨更迫切的現實需求。2022年,拱墅區檢察院收到“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志愿者的線索反映,轄區某五星級酒店原有的“無障礙客房”取消了,原本就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少了一個出行選擇。
檢察官經調查核實發現,該酒店系亞(殘)運會官方接待飯店,疫情期間,酒店為降低經營成本將原有的兩間無障礙客房拆除并出租給第三方。為切實維護特殊人群的合法權益,助力杭州當好亞(殘)運會東道主,2022年4月,拱墅區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整改,并推動對全區范圍內的亞(殘)運會官方接待飯店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截至目前,轄區12家亞(殘)運會官方接待酒店進行了集中改造,共整改問題70項。
“我們要通過公益訴訟推進盲道、無障礙公交、無障礙衛生間、無障礙客房等無障礙環境更加完善,讓特殊人群走得出去、行得安全、住得舒心,更有尊嚴和樂趣。”檢察官在對無障礙客房改造情況進行“回頭看”時表示。
整改打破“信息壁壘”
“檢察官,我終于可以一個人去現場看紹劇了,觀劇體驗很好,劇院設施處處體現了對殘障人士的愛。”今年6月,雙腿殘疾的吳女士在杭州市運河大劇院看完演出后,打電話向檢察官表達了自己的喜悅之情。
2021年,住在拱墅的吳女士向檢察機關反映,當時即將完工的運河大劇院部分設施建設未考慮到殘障人士的特殊需求,并向檢察官表達了渴望能夠在家門口觀看現場演出的心愿。針對吳女士反映的問題,拱墅區檢察院對運河大劇院開展實地調查,發現大劇院存在無障礙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向殘疾人提供語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務、未對工作人員進行無障礙服務技能培訓等情形,遂向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要求行政機關督促建設單位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
“真正的無障礙不是單一、分散的點位建設,而是要打通點位,形成無障礙環線。”整改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進一步發現,大劇院坐落在大運河拱宸公園內,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如果想從公園進入大劇院欣賞演出,僅大劇院完成無障礙改造還遠遠不夠。
拱墅區檢察院協同區無障礙辦、街道、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揮部等單位,向信息無障礙專家征求整改方案,并為此召開推進會,圍繞大劇院所在的拱宸公園確立無障礙地圖,分設室外語音導航服務樁。
在相關部門的協同努力下,大劇院及周邊共增設無障礙綜合信息服務亭1個、明盲導示地圖1個、室外語音導航服務樁14個、室內語音導航提示器33個、無障礙服務臺1個、無障礙觀眾席4個,改造無障礙電梯及廁所4處,形成覆蓋大運河拱宸公園9萬余平方米范圍的無障礙信息網絡。
全社會共繪“同心圓”
“民有所呼,檢有所應。”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一項“串點連線成片”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提升全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拱墅區檢察院在開展無障礙環境檢察公益訴訟中,充分聽取來自特殊群體、殘聯、無障礙辦等專業人士以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切實推動無障礙環境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
2021年4月,拱墅區檢察院在開展公交車車廂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監督中,邀請特殊群體代表試乘體驗,并通過公開聽證的形式,邀請浙江省政協委員等5名聽證員和人民監督員代表公開評議,聽取代表們對完善無障礙公交設施建設的意見建議。
“針對老弱病殘的無障礙公交車應當規范化,可以參考一些國際標準,包括坡度、位置空間等”“目前無障礙公交車還沒有普及,建議定時定班投放,或者優先保障有需求人群去的比較多的線路”……聽證員們紛紛為無障礙公交設施建設建言獻策。
問題解沒解決、效果滿不滿意,群眾來評一評。通過召開公開聽證會聽取特殊群體和專家的意見,凝聚全社會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合力,這種辦案形式日益成為無障礙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的“新常態”。
今年7月,拱墅區政協呈報的關于轄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專題調研報告中,展示并肯定了拱墅區檢察院能動履職保障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工作成效,并為下一步高質量推進無障礙建設工作提出建議。
近兩年來,拱墅區檢察院依托代表委員議案提案與公益訴訟檢察建議銜接轉化、公益訴訟觀察員等制度機制,積極回應代表委員關切、人民群眾訴求,實現政協民主監督與檢察法律監督雙向發力,共同推進轄區無障礙環境建設。
據介紹,拱墅區檢察院將立足自身職能,持續更新司法理念,更好地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制度優勢和獨特價值,在拓展領域、提升質效,推進源頭治理、綜合治理上深入思考、下足功夫,回應好人民群眾的新期待。